为落实好国「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《关于印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▆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的通知》(联防联控机制综ω发〔2020〕245号)(以下简称“指南”)要求,按照自』治区党委政府、盟委行署和区局有关部署,盟市场监管局印发了《关于加强冷链食品生ω 产环节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,采取三项◆措施进一步做好我盟冷链食品生产环节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。
一是建立制度,切实履行防控≡主体责任。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《指南》送达各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,督促和指▲导其参照《指南》内容认真执行各环节操作规程,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。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应当按照“人物同防”要求,制订完善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、工作制度,加强对冷链食品进货查验、储存々和生产加工、清洁消毒等关键环节和岗位采取措施,强化内部培ξ 训,防范新冠病毒污染和传播风险。
二是做好记录,确保【冷链食品全程可追溯。督促食品◆生产企业、小作坊要如实做好进货查验记录、投料记录和出厂销售记录。如实记录冷链食品从进厂、入库、生∮产加工等环节直接接触的员工名单。严格落实索证索票,严禁采购、使用来源不明、缺少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冷冻冷藏▃畜禽肉、水产品等冷链食品,严格查验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》,做到来源╱可查、去向可追。
三是清洁消毒,全面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。督促食品生产企业、小作坊要加强对冷链食品内外包装、冷库、转运∏存放区域、运输工具、生产设备Ψ设施的清洁消毒,在冷链食品入库前或者进入生产车间前应对其外包装实施消杀处理,做好消杀记录↘,与原辅料进货查验一并建立专门档案备查。消杀工具妥善归放,避免消毒剂污染食品。